| 【應繳證明及資料】 |
| 1. |
審查資料:請參閱招生簡章彙編「貳、分則」招生學系「審查資料」欄中相關規定,並於 115年5月6日下午9時前 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(網址為https://www.cac.edu.tw/)。 |
| 2. |
學歷(力)證件影本:以境外學歷(含持國外、香港澳門地區或大陸地區學歷)或以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第六條、第七條報考之相關學歷、經歷等證明文件,因非屬審查資料之項目,考生一律需於115年5月6日前另行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綜合業務組,(以郵戳為憑,逾期未繳交者,不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。) 非前述身分之考生一律免繳 。郵寄資料所需之學校地址,可於本網頁列印「報名信封格式」並黏貼於信封上。 |
| 3. |
繳費後請將繳費收據自行留存,免寄回。 |
|